北海市申请工伤保险待遇须知
北海市申领工伤保险待遇须知:
1、发生工伤事故后,单位须在24小时内电话报告市劳动保障局及社保局,30天内出具书面报告。
2、伤者医疗终结,由治疗医院主管医生出具诊断证明,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评残鉴定。
3、单位必须在伤者医疗终结或收到伤残等级鉴定结论后30日内申请工伤保险待遇。申请时须填写《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》,提供评残鉴定书 ,医疗费用收据原件和复印件,伤者身份证复印件。属交通事故工伤的须附交警部门的处理报告;因工死亡的附火葬证明;有供养直系亲属的须附证明材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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